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是学校负责学科建设和事业发展规划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学校学科发展与建设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协调落实。
二、负责组织重点学科和学位点申报与建设工作。
三、会同政策研究室(高教研究所)等相关部门开展学校发展战略研究,开展对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的调研、论证和评估工作。
四、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阶段性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校园建设规划等编制工作。
五、组织开展院系中长期综合评估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目标管理与考核工作。
六、负责学校综合统计工作。
七、负责校学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承办校党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