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院是学校负责研究生招生、培养和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和各类研究生培养方案;负责制定和完善研究生培养与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制定研究生招生有关文件或政策;做好招生计划和分专业计划的申报与落实。
三、负责研究生课程建设;组织落实研究生示范性课程和精品课程建设。
四、负责研究生的学习成绩和学籍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培养计划的制定及实施工作,组织开展研究生教学、培养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和管理工作。
七、会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建立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体系。
八、负责研究生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专职研究生辅导员的选拔、培养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学院及时处理研究生中发生的突发性事件,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九、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学位条例制(修)订工作,负责硕士、博士学位评定实施工作。
十、协同校团委指导研究生会和研究生社团组织开展工作,做好研究生校园文化建设。
十一、协同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做好研究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二、承办校党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