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校学术委员会收到安徽省教育厅转自教育部、党办校办等相关部门转来的有关学术道德问题的协助调查事件共计4件。
收到相关函件后,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文件通知要求,立即启动相应工作程序,规范组织开展调查,形成科研诚信行为认定结果。
经调查,其中一件根据举报材料所提供的内容不能认定为学术不端、一件“未见操纵同行评审、图片重复使用和文章结论不可靠的科研失信行为”、一件“存在对外合作研究过程不够规范”、一件存在“相关学术资料(数据)保存不够严谨”。调查结果均已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个人,并做相应处理。
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